2017/3/2

【先求知】禁售期(Blackout Period)的解釋

生果報擺左個大烏龍:

據聯交所規定,由財政年度結束日起至發行業績日止期間,包括首尾兩日,市場稱為「禁止買賣期」、「禁售期」,英文是「Blackout Period」,意指所有董事不得買賣其所屬上市發行人的任何證券,主要是為防止有人利用內幕消息等謀取利益。

實際上, 董事禁止買賣期並不是由財政年度結束日起至發行業績日止期間,而是中期業績公佈前的30日及全年業績公佈前的60日。

以華置為例,其年結是12月31日, 全年業績是3月9日公佈, 如按生果報所寫, 則禁止買賣期是由1月1日至3月9日, 但實際上根據上市規則是3月9日前的2個月, 即是1月10日至3月9日。

所以2320在3月中之後公佈全年業績, 其大股東兼董事仍可以在1月10作最後衝刺, 在市場掃入1300萬股。

來源:偉哥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